![]() |
老干部孙志荣同志的先进事迹
孙志荣,男,江苏金坛人,现年78岁,中共党员,1951年参加工作,退休前任兴化市公安局法医,现任兴化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技术负责人。
孙志荣同志,1951年参加革命工作以来,曾经参加了抗美援朝。1956年,他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转业分配到水乡兴化。从此,他把人生最宝贵而美好的青春全部无私奉献给了第二故乡的公安事业。1996年,孙志荣同志从法医工作岗位上光荣退休。然而,他退休不退岗,继续发挥余热,默默无闻地耕耘在司法鉴定的岗位上,一干又是18年。身为中国法医学会会员、国家司法鉴定人、主检法医师,他尽管已是78岁高龄的耄耋老人,但是他人老志更坚,仍然坚守在司法鉴定的岗位上。他通过勤勉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司法鉴定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他先后被兴化市委组织部、老干局评为“四好”老干部党员,被泰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
57年如一日,他把全部的爱无私献给了第二故乡
孙志荣同志自幼家境贫寒,早年丧父,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他与母亲相依为命。1951年,他投笔从戎,始终对党怀着深厚的感情,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转业到兴化后,他更是把全部的爱无私奉献给了兴化的公安事业。
在孙志荣的眼里,兴化是他的第二故乡,兴化人民就是他的衣食父母。常言道:自古忠孝难两全。作为家里唯一的独子,尽管他对母亲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但是,在事业和亲情面前,只能做出唯一选择的时候,他依然选择了事业。1993年3月,兴化棉纺厂被江西省南昌市某公司诈骗价值260余万元物资,孙志荣奉命率领专案组奔赴南昌。就在案件侦破的关键,老家乡政府给他打来电报称:母亲病危,请他速回。然而,由于案件侦破工作需要,他没有离开岗位,而是让妻子带着两个儿子到老家金坛。最终,直到84岁的老母亲离世,他都没有见到最后一面,留下了终身遗憾和深深的自责。他怀着极大的悲痛,含泪坚持战斗在工作岗位上。四个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上海被抓获归案。
在岗位上,孙志荣同志既是法医,又是侦查员,先后成功侦破了一大批大要案件。他曾经创造了连破六起命案的记录,通过科学的法医鉴定为侦查破案指明了方向,确定了侦查思路。让一大批犯罪分子从茫茫人海中浮出水面,为兴化公安刑侦事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退休不退岗,他始终坚持战斗在司法鉴定岗位上
在长期的侦查破案和法医鉴定工作中,孙志荣同志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成为全市司法鉴定工作难能可贵的一大财富。1996年,他从岗位上退休后,他没有想到如何安享晚年,而是始终想着如何谋划、发展、壮大司法鉴定事业,成为全市退休老干部党员中的一面旗帜和楷模。
从法医岗位上退下来后,孙志荣同志继续发挥自己的技术特长。他常说:只要生命不息,就要奉献不止。
退休后,孙志荣同志仍然担任兴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负责全市的医疗事故与纠纷的调查处理。2006年,在他的积极参与下,组建了“兴化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继续服务社会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为此,他先后受理参与了兴化、泰兴、姜堰、海陵、高港等地法院、公安和律师事务所各类鉴定委托2100余件,其采信率达100%,无一起投诉。他依法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让受害人员依法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使加害的行为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不仅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为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专业技能,成功破解了一起又一起“疑难杂症”。 2001年8月1日,兴化市戴南镇裴马村74岁的村民姜某,因承包鱼塘被废水污染与兴化某公司员工发生争执时跌倒在地,致右股骨颈头下型骨折。经治疗好转后,姜某一口咬定伤情系对方员工用铁棒打伤,并据此索偿,同时依据伤情(轻伤)鉴定,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公安、司法部门多次调解无效,姜某经常到省、市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时隔六年后的2007年,孙志荣同志受理了姜某的鉴定。他通过认真调查分析、重现现场,最终形成鉴定结论:姜某的损伤非棍棒所致。鉴定报告发出后,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了鉴定结论。最终,这起让诸多部门棘手的“疑难杂症”得到了稳妥解决,当事人停访息诉。
追求无止境,他对待事业有一颗火热的心
孙志荣同志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媳,然而四个人就有三个下岗。并且,老伴因为双目失明,还要人照顾。就是这样一个经济状况并不算宽裕的家庭背景下,孙志荣同志还时常在工作中奉献爱心,主动为家庭困难的委托人减免鉴定费用,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一次,兴化市陈堡镇武泽村村民唐某一家三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唐本人重伤在床,儿子因伤重死亡,市交警部门约定双方当事人当天下午三时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孙志荣同志上午才收到鉴定委托。他了解情况后,为了方便伤者及时处理,顾不上吃午饭,往返四十余公里,冒雨上门服务。最终,在约定的时间内,他将制作好的鉴定书送到了事故处理部门,令双方当事人和事故处理民警都很感动。2008年,当他了解到委托人兴化市西郊镇侯家村村民侯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后,主动为他免除了鉴定费。
据了解,孙志荣同志在工作中,先后为家庭困难群众免受鉴定费用300多人次,累计减免收费的达15万余元。
孙志荣同志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为适应时代要求,他始终坚持学习,充实自己。在司法部对鉴定人进行的个人能力认证考核工作中,他连续四年获得“七个满意一个通过”的佳绩。这一切都因为在,他的字典里,奉献永远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