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社会广角
老年问题的新探索——
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
        正文浏览次数:306
  2023/5/15 10:11:50    来源:    作者: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4月19日,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一名被监护老人就医。

      退休工资月均4500元,4200元要支付给养老院……83岁的樊先生想“搬家”了,因为“看病吃药不够花。”

      他已经在养老院住了近20年。2004年,樊先生与前妻离婚并卖掉唯一的住房。前妻带着养子和一半房款离开,他自己则住进了养老院。

      “换一家养老院”的目标,并不容易实现。年过八旬的樊先生“卡”在了“没有监护人”。

      几经辗转,樊先生“换一家养老院”的心愿最终实现。出现在他“监护人”一栏的,是一家名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尽善”)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社会组织。

      为解决失能失智、孤寡、独居、心智障碍子女家庭和丁克家庭老人等特殊老年人,在无法独立完成人身照护和财产管理时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近年来,上海探索由社会组织提供意定监护服务。

      空白栏的新选项

      2022年,当80多岁的黄姓老人被确诊为胰腺癌时,她在养老院信息登记表上的“监护人”栏也是一片空白。

      早年失子,后又丧夫,改嫁后第二任丈夫也已离世,当医生诊断黄老太只剩3个月左右寿命时,老人孑然一身,住在养老院里。“必须要有监护人签字”,这是手术的前提条件。

      多年从事老年普法和法律援助的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说,随着空巢、独居、孤寡老人占人口比例上升,因无子女、子女在海外、家庭矛盾严重等问题导致监护缺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

       与此同时,我国的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单纯依赖配偶父母子女和近亲属等法定监护资格人来解决老年人的监护需求,也面临困难。”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说。

      一纸意定监护协议,将黄老太和“尽善”连在了一起。

      据了解,已经与尽善签订监护协议的16个个案,男女比例各占一半,平均年龄82岁。“其中,一半被监护人有子女,另一半没有子女。有两位老人已经过世。”尽善总干事费超说。

      黄老太就是已过世的两位老人中的一位。

      她的病程发展快,在医院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53天。这期间,“尽善的小朋友”经常播放她喜爱的沪剧,举着手机让她与养老院院长视频通话。老人还吃到了社工和志愿者在疫情较为严重的时期接力转运送进医院的香蕉和梨。

      生命后期的“拐杖”

      对于老年群体而言,监护人责任重大、监护时间长,就像是老年人生命后期阶段的“拐杖”。

      “我们碰到过这样的求助:一位有轻度认知症的老人求助寻找一家养老院入住。但老人孤身一人在上海,孩子都在海外。必须解决监护权和决策权问题,我们才能对接后面的服务。”有着9年养老行业从业经验的费超表示。

     “对于孤老、失独等身边无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老年人,在其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者欠缺时,民政部门或其住所地具备条件的村居委会将依法承担监护人职责。”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吴学年说,“但是现实中,承担兜底监护责任的村居委会和民政部门人手有限,无法完全代理所辖区域内特殊老人的所有事项。”

     闵行区于是在2020年开始探索特殊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同年7月,专门从事监护服务的尽善获批成立。

      在上海的探索中,老年人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协议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提出资产处分委托公证、资金保管公证和遗嘱公证等对支持其生活的资产资金做出处分安排。

      对于缺乏资金的特殊老年人,同样有着制度化的兜底保障。

      2020年7月,闵行区民政局发布了《闵行区推进公共监护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开展公共监护人经费保障的多种渠道:对于孤寡老人,由被监护人居住地的街镇(工业区)人民政府、居(村)委会承担项目所需经费;对于困难老人、其他特殊老年人,由区慈善基金分会、区老年基金分会或社会爱心企业对接项目,承担项目经费。

      得益于此,尽善帮助樊老先生向慈善组织申请了一笔为期5年共计7.2万元的监护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其退休金与医疗救治等费用之间的差额。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2021年3月实施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指出,“本市支持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依法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担任监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填充每一个细节的实践

      老年人监护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意定监护实践者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近3年的探索中,尽善逐步建立起包括人身照管、医疗决定、权益维护、财产管理、身后丧葬等监护职责在内的意定监护服务流程,并初步形成了《咨询信息表》《基础信息表》《意定监护服务协议》《身前预嘱》《授权说明书》《日常探视记录表》《监护服务记录表》等标准化工作规范。

      在一揽子协议中,设有代理期和监护期。在代理期内,尊重老人个人的决定权,尽善仅做辅佐决策或帮助执行。如果老人突然昏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则自动转入监护期,由尽善履行监护责任。

      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尽善设置了意定监护的收费标准。除了少量的基本费用,对于突发的事件,尽善会按照实际服务小时数核定费用,并经由公证处进行第三方监督。

      在现实操作层面,老人健康状况突变、急需用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发生紧急情况,尽善会先行垫付医疗及服务费用,此后再找公证处报销。每年年底,公证处会出具一份详细的资金使用报告。”费超说。

      截至目前,尽善已接受200多例咨询,深入对接跟踪52例,签订意定监护协议16单,监护服务场景涉及养老院入住和转院、医院入住、麻醉检查、抢救急救、康复病房、身后殡葬、遗嘱执行等不同类型,累计完成监护时长超过1000小时。

      意定监护未完待续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完善老年监护制度”作为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的重要指标。

      然而,作为“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意定监护对于更大范围的老年群体而言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

      “意定监护关乎生死、养老、财产等生命中的重大决定。在正式签订协议前,老人们往往会经历长达半年左右的详细咨询以及心理建设。”尽善项目总监孙虎说,有一位老人对尽善的“考察”已经持续了2年多,目前还在继续。

      这种慎重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意定监护工作的探索刚刚启程,有待完善。

      谁来监督监护人,是业内最为关注的问题。“比如,如果当事人行为能力已经产生问题,难以在监护人有不当行为时自行维权。此时,由谁来监管监护人?”张玉霞说。

      日益增加的急迫需求,呼唤着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李霞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委任监护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否以其残余能力委任监护人及监护事项?委托事项并授权、意定监护人(代理人)义务、意定监护协议的变更、撤销或解除、协议费用、监护监督等问题都有待明确、细化。

  (责任编辑:hbln1)

相关信息
  • 警惕 这种诈骗手法近来高发
  • 2023/8/7 10:23:13
  • 重复投保,可以得到多倍赔偿吗?
  • 2023/5/17 10:02:37
  • 亲人过世后存款怎么取
  • 2023/5/16 10:06:31
  •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 这样判
  • 2023/5/15 10:08:07
  • “免费财商课”套住老年人
  • 2023/5/12 10:38:2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