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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2008年养老金调整 企事业退休人员差距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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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38: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根据国务院部署,2008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再度上调。这一决定将惠及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27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解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问:上调幅度有多大?

  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说,明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幅度将按当地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10%左右确定,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高于2007年月人均增加约90元的水平。

  尹志远表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明年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差别。而且,每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数额也不完全相同,各地在调整时将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年龄挂钩。

  劳动保障部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由2005年的月人均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二问:怎样倾斜特定人群?

  这次调整的对象是2007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尹志远介绍,在所有2007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都上调的基础上,还将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原工商业者和195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标准。

  尹志远解释,这主要考虑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经历多次改革,形成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科技人员之间、企业不同时期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较大的状况。为缓解这方面问题,国家在这次调整时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给予专项补助。

  ■三问:怎样防止拖欠?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是件好事,但如何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如何解决历史拖欠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尹志远回答说,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1997年以前企业负责发放养老金时。国务院对此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逐步补齐,地方政府要负责督促企业尽快发放。这次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特别强调“要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在2008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明确规定“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四问:能否缩小收入差距?

  当前,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差距较大。

  国家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能否缩小这种差距?

  尹志远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大是近几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多年来逐步形成的,要逐步解决。就这次国家出台的政策来讲,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幅加大,差距在逐步缩小。

  尹志远说,将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同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效保障机制。
新华社记者刘铮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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