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我国老年福利立法任重道远
        正文浏览次数:140
  2014/12/10 23:38:5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近正在修订

    20世纪初,为了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欧美各国相继通过各种法案,用法律的形式保障社会养老事业。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些法案得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些国家还专门制定了有关老年人的法案,如美国1965年制定了《美国老人法》,1975年制定了《禁止歧视老人法》。日本1963年制定了《老人福祉法》,1982年制定了《老人保健法》。通过这些法律,老年人不仅可以得到收入和医疗的保障,而且可以在生活服务和参与社会等多方面得到良好的照顾。

    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近正在修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穆光宗教授认为,根据国外的经验,我国的老年权益保障法规还需要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进行细化。例如残疾老年人保障、奉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老人的保障、居家养老和社区助老服务法律体系的建设,等等。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国外,老年人受伤害更要维权
  • 2015/11/17 15:15:10
  • 老人索要“带孙费”诉讼具有破冰意义
  • 2015/10/19 10:31:09
  • 因年龄增长无力赡养 老人告外甥女索房款胜诉
  • 2015/10/19 10:10:05
  • 老人赢了官司却赢不来亲情
  • 2015/10/16 16:43:14
  • 老人的悲凉
  • 2015/7/24 10:21:51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