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遗产分割时是否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正文浏览次数:131
  2014/12/10 23:38: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按《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老年人如何立遗嘱
  • 2014/12/10 23:55:28
  • 不孝逆子难继承
  • 2014/12/10 23:55:27
  • 继承纠纷重在确定遗产
  • 2014/12/10 23:55:24
  •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 2014/12/10 23:55:22
  • 口服液上标注“口服液里有金砖”是否构成欺诈?
  • 2014/12/10 23:55:13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