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商品房转预售行为合法吗?
        正文浏览次数:117
  2014/12/10 23:40: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

  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人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时,即将其预购房转预售的,应认定转预售合同无效。

  2.预售商品房合同订立后,预购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之前,预售人未与预购方协商,又将该房预售给第三方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第三方是善意购买,并已取得房屋产权的,也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应对前一合同的预购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不搞“一刀切”
  • 2015/3/10 11:36:01
  • “专家”专骗老人养老钱
  • 2014/12/11 0:09:39
  • 骗子进老人家里行骗 邻居将其识破“瓮中捉鳖”
  • 2014/12/11 0:08:37
  • 投资饮水机 乐山11老人被骗
  • 2014/12/11 0:08:28
  • “空中花园” 让邻居“很受伤” 公共空间 乱搭乱建不合法
  • 2014/12/10 23:55:1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