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单位和个人如何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后个人账户金额如何记载?
        正文浏览次数:256
  2014/12/10 23:42: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单位和个人如何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后个人账户金额如何记载?

  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

  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

  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

  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

  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老人用品难买,保健品陷阱多
  • 2014/12/11 0:11:06
  • 如何识破莪骗局 教您三招足以
  • 2014/12/11 0:09:44
  • “医托”行骗六大花招
  • 2014/12/11 0:08:19
  • 医疗保健仪器销售招:免费体检
  • 2014/12/11 0:08:18
  • “医托”行骗六大花招
  • 2014/12/11 0:08:14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