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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外包后,发生意外养老院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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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51: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某日养老机构中的老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现象,经过检查发现该日早餐食物中混有变质食品。后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养老机构的食堂承包给了个人,承包人为利益驱使,在食品采购和保管中均存在不少问题,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吊销了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对于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了 行政处罚。

  ◆个案焦点:

  食堂服务外包后,发生意外养老院是否有责任?

  ◆专家点评:

  “衣、食、住、行”中的“食”与“住”是养老机构为老人服务的两大内容,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人的生活质量。老人食堂社会化后,机构仍要对食堂予以监管,并要督促建立制度予以保证,对食品的质量要严格控制,不仅要保证老人的营养需求,更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堂尽管承包给个人,但由于餐饮服务仍属于养老院提供的,故养老院应承担责任。
  吸取教训:

  食品卫生至关重要,作为机构管理者,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加强日常管理,即使选择老人食堂社会化这样的运作模式,也要极为慎重地选择一家信誉好且有良好资质的餐饮机构为老人服务,绝不能图价廉而随意选择服务机构和放松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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