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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老人是否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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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51: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某养老机构一老人于某日凌晨两点左右爬上该机构屋顶露台,翻越扶栏跳下,院方发现后立即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老人不幸去世。老人去世后,该养老机构安排护理人员为其擦身穿衣,并与老人亲属一起将其送往太平问,整个过程中,家属对院方表示理解。

  事后,院办对此事做了具体分析,初步推断老人是老年性精神病导致其半夜精神兴奋,通往屋顶的门又没锁,使其轻易爬上去后,在无自制力的情况下翻越扶栏造成。为此,院内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住稳定老人和职工情绪的基础上,落实专人负责,对院内露台的门、锁逐一进行检查。同时还对去世老人的亲属进行慰问沟通,最终以赔偿数万元了结此事。

  ◆个案焦点:

  该老人是否精神病患者是本案关键。

  ◆专家点评:

  (1)根据案例描述分析,该老人系老年性精神病患者,不合适住机构养老,应加以劝退,但在未离开之前,机构就负有保障院内住院老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老人凌晨两点能爬上二屋顶露台,翻越扶栏跳下,暴露了机构不仅夜间巡视不到位且对院内设施管理不严等问题。发生意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在服务、管理上存在诸多隐患,因此,该机构难以回避自己的责任。
 
  (2)老人家属要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老人享有生命权和医疗权,老人患有老年性精神病应及时送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而不应送不具备照料精神病人资质的养老机构。

  吸取教训:

  (1)首先机构应把好入院关,不应接收患有精神病老人入院。但也有可能老人入院时没有发现或没有发生这一疾病,因此,院方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老人情况异常,应及时予以劝退。但在处理期间,机构仍负有保障院内住院老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

  (2)加强服务与管理。该案例中暴露了机构在管理中的许多漏洞,包括:入院把关、夜间巡逻、屋顶露台的管理等,作为养老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必须实施规范管理,从细微处人手。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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