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社会广角
私签协议无效,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有法律保
        正文浏览次数:601
  2014/12/10 23:51: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案例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早年丧偶,一共生育了二子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财产、赡养达成协议,约定祖父靠大孙子生活,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祖父居住在大孙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祖父就去世了。

  目前,张老太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为此,她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祖父,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亦同意的,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他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

  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年人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时,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原告未在两被告订立的赡养协议上签字,没有原告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推定其认可该协议,故被告大儿子仍有赡养原告的义务。(法律快车)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因年龄增长无力赡养 老人告外甥女索房款胜诉
  • 2015/10/19 10:10:05
  •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子女义务
  • 2015/2/2 16:22:54
  • 老人缘何迷上“保健品”
  • 2014/12/11 0:10:00
  • 77岁老人的防骗心得
  • 2014/12/11 0:09:54
  • 4名女骗子带着“神药”专骗老人的钱
  • 2014/12/11 0:09:49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