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案例选编
常回家看看是子女义务?
        正文浏览次数:529
  2014/12/10 23:54:4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案情介绍:

70多岁的王奶奶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两口上了年纪后,儿女们一直不定期地给他们赡养费,有时还会带他们到公园里散散心。可是最近几年,王奶奶的几个儿女都推说工作太忙,很少再回家探望老人,就连去年春节、中秋节儿女们也都没有回家。

这变化让王奶奶老俩口十分伤心。“要说不孝顺,儿女们并没少给我们赡养费,可他们就是不愿常回家看看。我们这心里空落啊!”王奶奶逢人便说。邻居劝她说,精神赡养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给了钱,他们就尽到了责任,其他的事不能强求。”王奶奶心里也认同邻居的说法,但长期见不到儿女的她,孤独感日益加重。赡养老人,子女当真可以只给钱了事?  

评析: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见,精神赡养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一种法律义务。从法律层面上看,满足老人必要的精神需求,进行必要的看望或探视,不对老人进行精神虐待,不限制老人追求精神生活的自由等,都是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对拒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老人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沧州黄骅老太迷信保健品不听子女劝阻花费万元
  • 2015/3/17 10:05:08
  • 空巢老人被一句“爸妈”骗走养老钱,作为子女的你就不想说点什么?
  • 2015/2/4 15:17:26
  •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子女义务
  • 2015/2/2 16:22:54
  • 骗子上门:假装受人介绍 “看望”孤寡老人骗钱
  • 2014/12/11 0:11:09
  • 美容院忽悠七旬老人花34万办卡 子女索赔遭拒
  • 2014/12/11 0:10:4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