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案例选编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八旬老人依法维权
        正文浏览次数:846
  2014/12/10 23:55:34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开封日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10月8日,记者从金明区(开封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获悉,因不承担赡养责任,张某某等5名子女被86岁的母亲陈某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某等5人每人每月向陈某某支付赡养费200元。          据金明区(开封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韩立新介绍,86岁的原告陈某某的老伴于2000年去世,之后陈某某一直跟随儿子张某某生活。除政府所发每月300元抚恤金和60元高龄补贴外无其他收入。之前经过调解,5名子女口头答应每人每月向母亲支付100元生活费,但在实际履行中,有的子女不履行,致使老人生活难以为继。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从今年7月起,每人每月向她支付200元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原告含辛茹苦将5名子女抚养成人,已尽抚养义务。作为原告的子女,5名被告依法应当赡养老人,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抚慰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自今年7月起,被告张某某等5人每人每月支付原告陈某某赡养费200元。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国外,老年人受伤害更要维权
  • 2015/11/17 15:15:10
  • 老人索要“带孙费”诉讼具有破冰意义
  • 2015/10/19 10:31:09
  • 因年龄增长无力赡养 老人告外甥女索房款胜诉
  • 2015/10/19 10:10:05
  • 老人赢了官司却赢不来亲情
  • 2015/10/16 16:43:14
  • 老人的悲凉
  • 2015/7/24 10:21:51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