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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枣庄8月2日电据悉,枣庄自2011年起,已提高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并扩大发放范围,此举惠及全市600余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目前,增发的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记者了解到,此次增发生活补贴的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单阳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