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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讯 4个子女各有六七套房产,每人身家都有几百万元,可他们的八旬老父却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今年7月,81岁的刘清(化名)老人拄着拐杖,走进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他说,他的4个子女都很有钱,但不仅不赡养他,连他生病也没人过问,在法援中心帮助下,近日,刘清老人打赢了赡养官司。
据栖霞区法援中心负责人介绍,刘清老人与子女闹翻,起因是间小厨房。上世纪80年代,儿子要分家,老人便按照农村习俗,将8间祖屋分给了他的4个子女,让他们重新盖房居住,而老人自己就住在祖屋旁的一间小厨房里。
去年,刘清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按照拆迁政策,4个子女除了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外,各家都还能分得六七套房子。拆迁安置房位于马群地铁站附近,周围房价都已过万,粗略估算,老人每个子女的房产总值都有五六百万元。
然而,子女们并未满足,而是看中了老人居住的小厨房。他们认为这个厨房也能分得拆迁补偿款,为此,他们和老人发生了争执。最后,老人被小儿子刘云(化名)接回了家,户口也落在了刘云家。可其他子女认为,老人在做这个决定时,没和他们商量,而因为刘清户口落进刘云家,这也让刘云多得了一套房子,这让他们3人非常不满。
今年年初,刘清被查出患有喉癌,想到自己辛苦拉扯大的4个子女,为了房产反目成仇;自己生病了,也没人来照看,更没人出钱给他治病;虽然是住在小儿子家里,但小儿子对他也不大好……想到这里,刘清老人十分伤心,决定自己搬出去住。
老人希望4个子女能付给他赡养费和租房费用,可除了小儿子刘云外,其他3人都不同意。一气之下,刘清找到了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并向栖霞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的父母,也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现刘清年老体弱,已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因此对刘清的诉讼请求给予支持。据此,法院按照上一年度的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判定刘清的4个子女每月30日前分别支付赡养费300元,一直支付至刘清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时止。王茸
短评
尽孝是责任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现代社会,赡养父母更被列入法律,成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但发生在刘清老人身上的事情,却令人感到心酸。老人无私地将绝大部分家产分给4个子女,只留了间厨房,体现了老人对子女无私的爱。可当房屋拆迁时,他们更看重的不是亲情而是利益。乌鸦尚懂反哺之恩,作为有思想有情感的人,更应该懂得回报、珍惜亲情。
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尽孝是责任,是义务。但愿刘清的子女们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赶快回到老父亲膝前尽孝,同时也好在自己的子女面前树一个榜样。
姚 远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