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给“弃老族”上“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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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应常看望老人,但一些子女将父母送到养老院后,却长期不去探望。为应对“弃老”行为,河南省日前表决通过《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尤其是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的,养老机构可以向该家庭成员的所在单位、所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通报和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有业内专家评价,这是给“弃老族”上了一道紧箍。梳理发现,福建省在去年也曾出台相似规定,希望赡养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村(居)民委员督促其探望老人。
除政府立法外,养老机构也在积极想办法。据报道,为激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苏州一家护理院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子女两个月内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超过10次,可收到50~200元的“奖孝金”,可以在缴费时抵用。江苏南京悦华安养院则规定,当子女每月看望老人超4次,养老费用下浮5%;每月探视少于1次,养老费用上浮5%。
有的养老院则采取“走心”方式。在广州松鹤养老院,专门建了儿童游乐设施,老人的孙辈一旦来探望,更愿意待在这里玩,老人的子女停留的时间就会更长,在孙辈的影响下,子女的探视频率也变高了。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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