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首页 >> 热点新闻 >> 国内外涉老新闻
温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又出新政
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正文浏览次数:681
  2018/9/19 10:01:14    来源:    作者: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近日,温州市出台高质量发展服务业相关规定,对符合标准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对市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新建民办养老机构项目,市级按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市级对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按建设投入给予40%、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市级对社区养老园按建设投入给予30%、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市级对市级、区级、标准型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别给予28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建设补助;同一对象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养老园、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之间提档升级的,奖励只计算新增建设投入部分。对管理评级为四星级、五星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每家每年8万元、12万元的运营补助;市级对市区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且日均服务不低于20人次的老年人助餐点,给予每年3万元的伙食减免补助。
  鼓励开展适老化环境改造,市级对本市户籍特殊群体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及边缘对象、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按实际投入额给予30%、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
  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级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市级对利用自建用房或租用用房3年以上的依法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数分别给予每床一次性4500元、每床每年1000元连补3年的补助;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
  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新建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护士站)的,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建设补助。
  对管理评级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家每年3万元、5万元、8万元的运营补助。对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公办(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政府应无偿提供场所。放宽养老机构床位核定标准,助养型养老机构介助床位按室内使用面积单人、双人、三人分别不小于10平方米、14平方米和18平方米核定。
  (责任编辑:lch)

相关信息
  • 农村互助幸福院 托起最美夕阳红
  • 2023/8/7 10:22:04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 2023/5/17 10:06:24
  • 健全老年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 2023/5/17 9:55:27
  • 养老业里的年轻人
  • 2023/5/16 10:08:31
  • 四座“桥”托起社区老人幸福生活
  • 2023/5/16 10:02:43
  •  热点文章导读 
    九九重阳节
    失独之后 养老之困
    长江沉船事故反思:低价夕阳红团常让老
    东光县七旬老农痴迷根雕成为民间工艺美
    让“银发红利”加速释放
    一组关于敬老爱幼 石家庄幸福省会的图
    游子“微信红包”情暖家乡孤老 游子微
    九旬老党员的人生坚守
    张家口八旬翁练成瑜伽达人 免费施教
    陈梅生一生献身革命
    黄骅72岁老人将参加抗战胜利70周年
    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
    先啃老后甩老 被“榨干”的老人何去何
    社区养老产业的机会来了 中央财政将以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