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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在全国推行,曾经作为基本国策的独生子女政策正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但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各种生活难题,并不会因为曾经政策的终止而消失。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就失独家庭生活保障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近期,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公布的一批答复函就这一系列建议做出了答复,涵盖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各个方面。卫健委表示,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独家庭占比低但规模大
目前,我国政府尚未公布具体的失独家庭数量,但按照全国老龄办发布的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在2013年,我国的失独家庭就已超过百万个,且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署名为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课题组的一篇论文,依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我国30~64岁妇女中,约有67万人失独。失独家庭占独生子女家庭的0.54%,占所有家庭的0.16%。
扶助金标准低且各地差异大
据悉,我国从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分别发放特别扶助金。当时的国家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0元和100元。随后的几年中,扶助金标准不断提高,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并统一了城乡标准。2018年,扶助金的国家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0元和450元。
按照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测算的数据,67.5%的失独妇女日常生活主要依靠劳动收入、16.7%依靠其它家庭成员供养、10.5%依靠离退休金和养老金、2.2%依靠低保金、3.1%依靠其它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当前的扶助金标准可以说是偏低的,很难满足失独家庭的实际生活需要。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