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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一则“确诊老人隐瞒病情致百余人密切接触,包括30多名医护人员”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名,引发网友愤怒。
四川天全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侯某某,男,现年69岁。1月17日乘坐火车从安徽阜阳市至武汉市,在汉口火车站停留近2小时,其间出站就餐,后转乘动车至成都东站,当晚乘私家车到达天全。到天全后,侯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也未采取自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与周边人员接触,参与聚餐聚会。1月27日,侯某某因出现“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气促”等症状到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治疗期间,医务人员多次询问其近期是否到过武汉,侯某某均予以否认。1月31日,侯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被医院隔离收治。侯某某的行为,造成与其密切接触人员100余人(医务人员30余人)被隔离观察,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警方对侯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人民日报》:一个人隐瞒,一群人遭殃。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这种隐瞒都是不可宽宥的,也是于法不容的。防控疫情,即便帮不了忙,也别添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诚布公是对自己负责,莫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新华网:在来势汹汹的严峻疫情面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人人都是一道防线,一个故意隐瞒者瞬间的侥幸心理可能造成终身追悔。故意隐瞒,害人害己,自身延误了治疗最佳时机,同时也严重干扰了防控大局。
疫情防控是一场关乎生死的战役,如有人不切实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起责任,必然逃不掉法律的责罚。
四川新闻网:病毒害人,但隐瞒甚至谎报疫情带来的危害,更严重!这样的教训,让人痛心,更让人愤怒。
本是病毒的受害者,却也成为了疫情的加害人,损人不利己,还触犯了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消灭患者体内隐匿的“病魔”,需要科学的医疗办法,而消灭瞒报、谎报疫情者的“心魔”,则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