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精心部署“敬老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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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3:20:35
来源: 济南市老龄办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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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老龄委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开展“四个活动”对“敬老月”做出精心部署。一是继续开展《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要求把学习宣传《老年法》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宣传“敬老文明号”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普及《老年法》,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各县(市)区老龄委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抓住“敬老月”期间“中秋节”、“国庆节”、“老人节”等有利契机,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庆祝老人节和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系列活动,走访养老服务机构、城乡贫困老年人,推动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三是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维权工作站”、“敬老文明号”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四是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强调充分发挥“泉映晚霞”艺术团和各分团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结合结合老年节、国庆节,因地制宜,继续组织开展好“喜迎十艺节‘泉映晚霞’文化惠老广场展演”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本着简朴、隆重、热烈的原则举办第一个法定“老年节”庆祝大会;依托基层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做好第二届“银龄杯”老年书画摄影大赛参赛工作。根据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的基层老龄干部和老年人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对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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