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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进行测算,数据显示,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呈下降趋势,到2011年更是降至50.3%。而按照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测算,2011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国际警戒线。
“只因工资涨太快”并不是一句虚妄之词,至少指出了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分母因素”,但对于“平均工资”的受益者们,其心中的纠结在于,难道为了维持较高养老金替代率,就要忍受工资不上涨的痛苦?
这样的理由显然不成立。养老金标准发放过低受困于多方面,一是养老金调整机制的缺失,使得养老金增长没有稳定的制度保障,受人为因素影响过大;二是双轨制运行也成了养老金替代率呈现分化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养老金来源的单一化,让其增长后续乏力,使养老保障的质量和水平都明显下滑。
养老金替代率下降需要系统性调整,对症下药的方法是:尽快建立养老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达到或接近社会平均增长的标准,共享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还需界定最低的养老金替代率,跌破这个警戒线就必须加速调整,以保证养老的基本盘面不受影响;要采取更加多元的养老保障,使养老收入的渠道更加丰富。要大力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给养老收入提供稳定的补充来源,又要鼓励退休人员参与商业保险,同时应当加强对养老基金的商业运作,使其保值增值让退休人员分享更多的红利;另外,必须从养老保险改革破题,破解养老保险双轨制体制束缚,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明天,让老人们老有所养并有相当质量保障,也是为我们自己争取权利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