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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老龄委安排部署2012年“敬老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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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23:4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9月19日,莱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2012年“敬老月”活动事宜。整个活动方案主要结合全国第三个、全省第八个“敬老月”活动的总体要求,确定莱阳市2012年 “敬老月”活动要以“关爱老人、孝行梨乡”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传承梨乡老龄的团结、拼搏、实干、争优精神,凝聚老龄工作争先进位的合力,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扎实推进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全面落实《老年法》及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宣传全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对策措施,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通知》明确了莱阳市2012年“敬老月”期间的五项重点活动内容:一是突出“走访慰问送温暖”。组织市镇村三级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救助扶持特困老人;动员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的心声,着力解决好特困、高龄、“空巢”、残疾等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积极为老年人献爱心、尽孝心,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突出“志愿服务办实事”。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走进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深入开展照料、护理、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服务;创建老年人才数据库,搭建“银龄建功”平台;组织党政干部和企业与高龄、残疾、“空巢”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志愿服务和爱心献夕阳活动;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行业开展老年人消费打折优惠;推进卫生系统开展为老年人健康查体、义诊等优先优惠服务等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开展为老人多办实事、多做好事,树立和弘扬孝亲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三是突出“落实优待抓维权”。联合交通、卫生、广电等相关部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扎实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有关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检和开展老年法律援助、涉老政策、法律咨询等2项活动,切实把各项惠老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依法惩处、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突出“老年文体进基层”。积极组织开展第三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文艺比赛和庆祝老人节文艺汇演、评选先进“银龄之家”、举办“金安达杯”老年人摄影大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开展农村、社区老年文化健身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建设村居老年活动室为抓手,以“莱阳市老年人艺术团”为舞台,全方位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老年文化健身娱乐活动。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五是突出“宣传教育倡孝德”。协调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敬老月”专题宣传、举办文艺晚会表彰孝老典型、发送敬老公益短信、定制敬老公益彩铃、制作敬老公益广告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引导全社会都把关爱老年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新风尚。深入开展第二届莱阳市“十大孝星”和莱阳市“十佳孝心好儿媳”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孝德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老龄理念和敬老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莱阳市老龄委在《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主题,贴近老人,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掀起全市敬老爱老养老助老新高潮。
 

  责任编辑:戈丽娜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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