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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成(保定市涞源县)咨询:我有个朋友,1997年从某企业退休。他让我帮着问一下,如果他去世后,采取火葬或土葬,丧葬费、抚恤金有没有区别?分别是多少?
小张解答:根据《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 [2015]6号)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其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该文件并没有说明火葬或土葬有何不同,但根据《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偏僻深山区为土葬改革区,其他地区为火葬区。现已定为火葬区的,不得再划分为土葬改革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