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获准直接投资股市
正文浏览次数:530
12月2日晚,《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从股权管理方面、自有资金投资方面、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闭着眼睛买理财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多家银行宣布成立理财子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家商业银行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除了四大行,还包括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业内普遍认为,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本质上是为了缩短业务链条,减少“通道成本”。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在销售层面和投资方面,和其他资管产品站在了近乎“统一”的起跑线上,未来银行理财或对公募基金产生一定的冲击,二者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大行理财子公司在风控、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优势,或使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成为普通高端理财客户未来主要的投资方向。
理财业务分化不可避免
在投资门槛和销售方面,正式落地的《办法》和征求意见稿一致:不设立公募理财销售起点,不强制要求临柜面签,代销渠道放宽。
目前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一般为1元,其他基金和理财产品一般为1000元。不少银行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从5万元降为1万元。在设立理财子公司后,不再设立销售起点。这是否意味着全部理财子公司都将会把理财的销售门槛降为和其他资管产品同样的起点,为1000元或1元?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杨慧敏认为,不见得。他表示,理财子公司或会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设置不同的销售起点。比如,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会对标货币基金,销售起点或会从现在的1万元继续降低至1000元。但封闭式净值型产品,销售起点可能不会太低,单位净值的每日变化更要求投资者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自有资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了。此外,在股权转让上,也略有放宽。在业内看来,子公司发行的产品可直接投资股市,对股市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不过,在市场自身企稳前,理财资金大范围入市的可能性不高。
投资者风险意识需加强
黄志龙认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开设不仅给了投资者更多选择,也会对现有的理财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融360理财分析师刘银平认为,《办法》对投资者的影响也非常重大,主要体现在四方面:首先,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更加便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无需到线下网点面签,网上可以直接操作购买;其次,理财产品更加亲民,如果能推出更低门槛的理财产品,则能包容更多的年轻群体或低收入群体;第三,理财产品可选余地更多,能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第四,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需要加强。理财子公司的投资渠道更加宽泛,公募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还发行分级理财产品,这意味着普通投资者也能购买到高收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不过这也要求投资者需要具备更高的风险意识,不能光看收益而不考虑风险问题。(摘编自《广州日报》《扬子晚报》《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lch)
热点文章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