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
        正文浏览次数:226
  2014/12/10 23:38: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同时提高

  本报讯 (记者 李云萍 戴丽丽)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贫困居民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保对象保障水平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县(赞皇、灵寿、行唐,下同)每人每月200元;一般县(市)(平山、晋州、深泽、无极、赵县、元氏,下同)每人每月220元;较好县(市)区(井陉、鹿泉、正定、栾城、辛集、藁城、新乐、高邑、矿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下同)每人每月24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困难县每人每月不低于225元;一般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245元;较好县(市)区每人每月不低于265元。

  农村低保标准


  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县每人每年840元;一般县(市)每人每年960元;较好县(市)每人每年108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困难县每人每年870元;一般县(市)每人每年990元;较好县(市)每人每年1110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自2008年第四季度起,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00元,提高后的供养标准为:鹿泉、辛集、藁城、晋州、新乐、正定、栾城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无极、赵县、元氏、井陉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900元;平山、赞皇、灵寿、行唐、高邑、深泽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700元。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警惕 这种诈骗手法近来高发
  • 2023/8/7 10:23:13
  • 重复投保,可以得到多倍赔偿吗?
  • 2023/5/17 10:02:37
  • 亲人过世后存款怎么取
  • 2023/5/16 10:06:31
  • 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
  • 2023/5/15 10:11:50
  •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 这样判
  • 2023/5/15 10:08:0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