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
        正文浏览次数:289
  2014/12/10 23:38: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我市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老年后基本生活,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石政发〔2007〕43号)、《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08〕60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

 (一)困难县(赞皇、灵寿、行唐)调整为225元。

 (二)一般县(市)(平山、晋州、深泽、无极、赵县、元氏)调整为245元。

 (三)较好县(市)、区(井陉、鹿泉、正定、栾城、辛集、藁城、新乐、高邑、矿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调整为265元。

 二、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保险费足额到位,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点击附件请下载

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测算表 

2全市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3个领取标准个人一次性缴纳保险费测算表

3全市被征地农民男不满60周岁月领取标准测算表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警惕 这种诈骗手法近来高发
  • 2023/8/7 10:23:13
  • 重复投保,可以得到多倍赔偿吗?
  • 2023/5/17 10:02:37
  • 亲人过世后存款怎么取
  • 2023/5/16 10:06:31
  • 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
  • 2023/5/15 10:11:50
  •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 这样判
  • 2023/5/15 10:08:0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