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政策法律
非企业单位如何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正文浏览次数:513
  2014/12/10 23:42: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非企业单位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里应外合”骗老人
  • 2014/12/11 0:10:25
  • 如何识破莪骗局 教您三招足以
  • 2014/12/11 0:09:44
  • 老年人如何立遗嘱
  • 2014/12/10 23:55:28
  • 后悔转让单位集资房 法院判决转让合同有效
  • 2014/12/10 23:55:26
  •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 2014/12/10 23:55:22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