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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老年人订立遗嘱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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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3:42: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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